隨著近幾十年工程保證擔保在我國的實踐和發展,工程擔保市場發展出了多種擔保方式,包括工程保證金、工程保函等。同時,為了滿足建筑市場的各主體需求,在市場中也衍生出了多種工程保證擔保的產品。
履約保函,一般由擔保人為承包人向發包人提供的一種工程保證擔保防止中標人在合同執行過程中出現違約行為。該類保函,通常要求在施工會同簽訂之前提供,擔保期限一般涵蓋項目工期。如果被擔保人在合同履行對程中出現違約,擔保人有責任代為履約或賠償。在我國,擔保人一般承擔賠償責任。
目前,我國應用最廣泛的保函即為低額履約保函,一般情況下保函金象為工程建設合同額(中標價)的2%~10% 不等。具體的金額比例因不同的發包人要求或名地政府政策不同而不同,比如深圳規定履約擔保金額不得于工程承包合同價的10%,但采用經評審的投標價法中標的招標工服約擔保金額不得低于工程承包合同價的15%:而安徽地區,履約擔保金比例從原來的 10% 降低為 2%。
銀行電子保函是一種電子化的保證方式,由銀行出具,以電子簽名的方式作為憑證,用于替代傳統的紙質保函。其主要特點包括:
便捷性:銀行電子保函極大地簡化了業務流程,提高了工作效率。企業可以通過電子平臺方便快捷地申請、傳輸和驗證保函,大大縮短了交易周期。
性:電子保函采用了先進的加密技術和電子簽名技術,確保了文件的真實性和完整性,有效避免了紙質保函在傳遞過程中的風險,如丟失、篡改等。
有利于信用管理:通過電子化的方式,銀行可以更好地管理和跟蹤保函業務,對企業的信用狀況進行實時評估。同時,政府部門也可以更加便捷地核實保函的真實性,這對于加強社會信用體系建設,防范風險具有重要意義。

